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中兴无线Modem/数据卡(以下简称无线Modem/数据卡),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享有我们为您提供的“包修、包退、包换”(简称“三包”)售后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若无线Modem/数据卡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同型号同规格换货或保修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第8天至第15天内,若无线Modem/数据卡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同型号同规格换货或保修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若无线Modem/数据卡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若电源适配器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享受免费更换服务。

本保修限制条款适用于无线网卡/modem和一切附件,凡符合下列描述情况之一,中兴公司有权取消其保修资格:

  • 未经中兴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拆卸和维修。
  • 浸液、摔坏。
  • 超过保修期(包括追加保修期)。
  • 机器序号(SN)/IMEI/ESN/MEID背贴被撕去或模糊不清且不可查询,或伪造背贴。
  • 保修凭证与产品型号不符或保修凭证被涂改。
  • 由于最终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 由于意外事故或不注意保养引起的损坏。
  • 由于不正确的测试、保养、调试或其他变更引起的损坏。
  • 不是由于材料或生产质量引起的天线折损。
  • 使用中引起外壳或其他外部元件折损。
  • 使用不正确的连接件,或与无线Modem/数据卡配套使用的设备故障,导致无线Modem/数据卡损坏。
  •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 因无线网卡/modem或附件不符合保修条件需收取费用的,中兴公司授权服务网点将向消费者收取维修费,并在维修记录或收费发票、收据上注明不符合保修条件的原因。
  • 消费者可直接将故障的线网卡/modem或附件送到中兴公司的授权服务网点修理,中兴公司授权服务网点将根据国家相关售后服务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固定电话机维修服务。本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制定。

为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消费者关注以下信息:

  • 在购买无线Modem/数据卡时,请与销售方一起完整、正确和真实地填写保修卡。
  • 请妥善保管保修卡与购机发票。
  • 维修时请携带保修卡或发票原件(保修卡和发票须经售卡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