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

感谢您使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终端产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兴通讯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终端产品相关政策,制定了本产品售后服务政策,应用于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销售的中兴通讯笔记本电脑及随机配件产品。

一、保修政策

1、自购机之日起 7 日内,若产品的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选择免费修理。

2、自购机之日起第 8 日至 15 日内,若产品的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选择免费修理。

3、保修期内,若产品的主机、部件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享受免费修理服务。

4、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5、保内维修更换主机部件、电池:更换后主机延续原保修期,主机的保修期不足 30 天按照 30 天计算,更换的主机部件延续主机剩余保修期或 90 天质保(以时间较长的方式为准),更换的电池延续电池剩余保修期或 90 天质保(以时间较长的方式为准)。

6、保外维修更换主机部件、电池:享有 90 天的有限保修期。

二、保修期限

类别 子类 保修期限
主机、主要部件 主机 2年
主要部件:主板、CPU、内存、显示屏、硬盘驱动器、键盘、电源适配器(含线) 2年
其它部件 电池及其它辅助部件 1年
软件 预装软件 1年

三、保修凭证

您可以凭借以下保修凭证到中兴通讯终端授权服务中心获取保修服务:

1、纸质及电子发票:产品保修起始日期以购机发票开具日为准,若保修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时,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消费者丢失发票且不能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则保修起始日期以主机机身显示的出厂日期向后顺延 90 日。

四、保修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况)不在三包服务范围之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五、友好提示

1、产品送修前,请您提前备份个人数据。维修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您个人数据的丢失,中兴通讯会保护您的个人隐私,但不承担维修过程中个人数据损坏、丢失的责任。

2、产品送修时,中兴通讯终端授权服务中心会对产品进行专业的检测。对于检测无故障产品,将原样退回;对于确认故障产品,消费者享受本服务政策,维修中若涉及换件,更换下来的坏件归中兴通讯所有。若产品不符合保修条件,中兴通讯终端授权服务中心将向消费者收取维修费,并提供维修报告。

六、客服联系方式

1、客户服务热线:400-880-9999

2、扫码关注“中兴终端客服”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可获得更多售后支持信息。

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中兴固定电话机后(以下简称固定电话机),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享有我们为您提供的“包修、包退、包换”(简称“三包”)售后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若固定电话机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同型号同规格换货或免费保修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第8天至15天内,若固定电话机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同型号同规格换货或免费保修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若固定无线电话机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若电池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享受免费更换电池的服务。
  • 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若电源适配器、天线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享受免费更换服务。
  • 保修期自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时,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本保修限制条款适用于固定电话机和一切附件,凡符合下列描述情况之一,中兴公司有权取消其保修资格:

  • 未经中兴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拆卸和维修。
  • 浸液、摔坏。
  • 超过保修期(包括追加保修期)。
  • 机器序号(SN)/IMEI/ESN/MEID背贴被撕去或模糊不清且不可查询,或伪造背贴。
  • 保修凭证与产品型号不符或保修凭证被涂改。
  • 由于最终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 由于意外事故或不注意保养引起的损坏。
  • 由于不正确的测试、保养、调试或其他变更引起的损坏。
  • 不是由于材料或生产质量引起的天线折损。
  • 使用中引起外壳或其他外部元件折损。
  • 使用不正确的连接件,或与固定电话机配套使用的设备故障,导致固定电话机损坏。
  •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 因固定电话机不符合保修条件需收取费用的,中兴公司授权服务网点将向消费者收取维修费,并在维修记录或收费发票、收据上注明不符合保修条件的原因。
  • 消费者可直接将故障的固定电话机送到中兴公司的授权服务网点修理,中兴公司授权服务网点将根据国家相关售后服务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固定电话机维修服务。本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制定。

为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消费者关注以下信息:

  • 在购买固定电话机时,请与销售方一起完整、正确和真实地填写保修卡。
  • 请妥善保管保修卡与购机发票。
  • 维修时请携带保修卡或发票原件(保修卡和发票须经售卡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