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手机意外碎屏服务协议
感谢您使用中兴手机意外碎屏服务,敬请留意以下协议内容,该协议在您使用本服务之前,已向您告知并已获得您的认可。
此项服务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第一条 服务对象

“意外碎屏”服务的服务对象为签订本协议时所指定的手机。但以下产品不作为本“意外碎屏”服务的服务对象:
1、外置式电池、耳机、充电器、数据线等附属产品或配件;
2、其他品牌的产品。

第二条 服务范围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意外坠落、挤压或碰撞而导致的手机屏幕损坏或破裂,可享受一次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

第三条 使用方法

1、使用“意外碎屏”服务前,须到手机端的“中兴客服APK”进行激活,激活成功后才能使用;
2、到中兴授权的服务网点享受“意外碎屏”服务时,需主动提供 “维修码”,不提供则不能享受本服务;
3、如果您忘记“维修码”,可通过“中兴客服”或“线上服务站(http://rma.zte.com.cn/)”进行查询。

第四条 服务方式

在“意外碎屏”服务期限内,因非人为意外导致的屏幕损坏或破裂,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人工费用,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具体如下:
1、由于意外坠落、挤压或碰撞而导致的手机屏幕损坏或破裂,在服务有效期内送修至中兴授权的服务网点,将获得一次完全免费维修服务;
2、如果您选择邮寄至中兴总部或中兴授权的服务网点维修,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按照“谁寄谁付”原则,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 服务有效期

“意外碎屏”服务有效期为半年期或一年期,计算规则与手机保修期一致。

第六条 不属于服务范围的故障

中兴手机“意外碎屏”服务不包含以下情况导致的维修或置换:
1、 手机的遗失、被盗、失踪或丢弃;
2、 手机在外观上的瑕疵,如脱漆、刮痕、褪色等;
3、属于“三包范围”内的置换、损失或费用;
4、 非手机的基本功能所需的数据、程序、软件的丢失和损坏等;
5、送修的手机型号、IMEI等与购买本服务时记载的不符、涂改、缺失或无法辨识的。
6、 手机附加配件(包括外置式电池、耳机、充电器、数据线等)或者耗材(包括触笔、存储卡等);
7、 本人故意行为导致的手机损坏,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雷电、洪灾、火灾等)、交通意外、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导致的手机损坏;
8、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区域外的损失。

第七条 其他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1、提出维修请求不在“意外碎屏”服务有效期或约定的服务时效内;
2、除本“意外碎屏”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损失、费用或责任;
3、因手机造成您或其他任何人员的人身损害和/或财产损失和/或任何经济性利益的损失;
4、未在中兴授权的服务网点或书面同意的服务网点处进行维修或更换;
5、您发生的任何与本服务协议有关的诉讼、仲裁以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且您已支付的相关费用不退回:
1、已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有效期;
2、用户私自拆机或由非中兴授权的服务网点维修、拆卸过;
3、您对故障原因存在欺诈或重大不实陈述行为。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天内,如您的手机发生退货且您的手机尚未享受过我们提供的本协议的“意外碎屏”服务,本协议自动解除,不需因解除本服务协议而支付额外费用,除非在解除本服务协议前您已经接受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

第十条 退货与转让

1、您购买的服务在所售商品交易成功7天内如发生退货,可申请退出服务;
2、您购买的服务在激活7天后,不再因任何原因而撤销;
3、本“意外碎屏”服务一经售出不能转让。

第十一条 服务信息说明

1、您可登录中兴官网(www.zte.com.cn)查询中兴授权的服务网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也可以拨打客服热线400-880-9999进行咨询;
2、为了您能正常享受中兴“意外碎屏”服务,在激活“意外碎屏”服务时,请您务必填写在“意外碎屏”服务有效期内正常使用的手机号,以免给您的 “意外碎屏”服务使用带来不便;
3、如果您需变更激活时绑定的手机号或手机IMEI(因更换主板或换机导致的IMEI变化),请拨打客服热线(400-880-9999)、登陆手机端的“中兴客服APK”或线上服务站(http://rma.zte.com.cn/)进行操作。